联邦承包商及分包商必须对求职者和雇员进行性别、种族/族裔、受保护退伍军人身份及残疾状况的调查。调查收集的数据用于编制统计报告以分析雇佣模式,并纳入雇主的平权行动计划(AAP)。
部分调查在录用前和录用后阶段进行。录用前阶段通常指申请人申请职位或被雇主考虑录用之时。因此,调查可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但必须与实际申请材料分开,因为调查属于自愿性质。 录用后阶段通常指雇主向个人发出录用通知后,但该个人(即新员工)尚未开始履行岗位职责之前的时间段。
性别与种族/民族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与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要求特定雇主对求职者及雇员进行性别与种族/族裔信息调查,以编制年度EEO-1报告。EEOC利用该报告评估雇佣模式(重点关注女性及少数族裔群体),并据此执行民权执法工作。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在选定合规审查承包商时,除EEO-1报告外,还会综合运用其他信息来源(如联邦采购数据库、邓白氏数据等)。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雇主必须提交报告:
- 根据经修订的《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规定,雇员人数达100人或以上;或
- 根据经修订的《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规定,若公司由另一家公司所有或与其存在企业关联,且整个企业雇员总数达100人或以上,则该雇员人数少于100人;或
- 受修订版第11246号行政命令约束的联邦政府总承包商或一级分包商,其雇员人数达50人或以上,且总承包合同或一级分包合同金额达50,000美元或以上。
EEO-1报告于2007年修订,新增了"两种或多种种族"类别,并将"亚裔或太平洋岛民"细分为"亚洲人"和"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岛民"。由此,种族/族裔类别如下:
- 西班牙裔或拉丁裔
- 白色
- 黑人或非裔美国人
- 夏威夷原住民或其他太平洋岛民
- 亚洲
- 美洲印第安人或阿拉斯加原住民
- 两个或多个种族
之前的EEO-1报告包含五个种族/族裔类别:
- 白色
- 黑色
- 西裔
- 亚裔/太平洋岛民
- 美国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原住民
目前,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要求承包商使用上述五类标准收集种族/族裔信息;但若承包商在修订版EEO-1报告中采用七类种族/族裔分类标准,OFCCP将不予追究。
调查表采用自愿填写方式,首选收集方法是通过自我申报;然而,EEO-1报告中并未设置"未知"信息的填写栏目。 关于应聘者,视觉调查难以实施,因雇主需在录用前阶段(即面谈前)完成调查——该调查须在应聘者提交申请或被雇主考虑录用时进行。对于在职员工,若其未回应调查,可通过考勤记录或视觉观察获取信息。
作为最佳实践,建议对新入职员工再次实施问卷调查,即使应聘者已在录用前接受过问卷调查——此举可填补部分"未知"信息。此外,可考虑增加"我拒绝回答"选项,以期提高问卷回收率,从而向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证明问卷调查确实在执行中。
退伍军人身份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要求承包商在录用前和录用后阶段对求职者和雇员进行退伍军人身份调查。此类调查属自愿性质,且须予以保密。
在录用前阶段,承包商应在进行性别和种族/族裔调查的同时考虑开展此项调查。针对录用前阶段申请人的调查必须在问卷中列明所有受保护的退伍军人类别及其定义,包括伤残退伍军人、近期退役军人、战时或战役勋章现役军人以及武装部队服役勋章退伍军人。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作答:
- 我符合受保护退伍军人分类中的一项或多项。
- 我不是受保护的退伍军人
如前所述,录用后调查必须在向个人发出录用通知后、但该个人开始履行工作职责之前进行。因此,承包商应考虑在个人到岗首日(但尚未开始履行工作职责之前)实施调查。录用后调查表中必须列明所有受保护的退伍军人类别及其定义。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作答:
- 我属于以下受保护退伍军人分类(可多选):
- 伤残退伍军人
- 近期离异的退伍军人
- 服役于战时或战役的退伍军人
- 武装部队服役勋章获得者
- 我是一名受保护的退伍军人,但我选择不自我标识我所属的分类。
- 我不是受保护的退伍军人
或者,录用后调查问卷可直接列出各类受保护退伍军人身份及其定义,并设置通用"是"或"否"选项供个人回答,而非要求其勾选具体适用的退伍军人类别。此方案源自承包商自2015年起必须采用的 VETS-4212报告。 若需了解此选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常见问题解答中关于该主题的指导文件。
残疾状况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要求承包商在录用前和录用后两个阶段对求职者进行残疾状况调查。与退伍军人调查类似,在录用前阶段,雇主应考虑在进行性别和种族/族裔调查的同时开展残疾状况调查。 在录用通知后阶段,调查可在向个人发出录用通知后、该人员开始履行岗位职责前的任何时间进行。因此,承包商应考虑在新员工首次到岗工作时(但尚未开始履行岗位职责前)实施该调查。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制定了一份特定调查表,承包商必须使用该表格且不得修改其格式。若采用在线方式使用该调查表,OFCCP对表格的呈现方式有具体要求,包括:
- 显示 OMB 编号和有效期;
- 包含未经修改的表格文本;
- 使用无衬线字体,如 Calibri 或 Arial;以及
- 字体大小至少使用 11 号距(脚注和负担声明除外,必须至少使用 10 号距)。
关于雇员,承包商须在首次适用相关要求的第一年,以及此后每五年对现有雇员进行残疾状况调查。此项要求系修订后的C部分条例内容。C部分所有新要求的截止日期为承包商2014年3月24日前制定的平权行动计划(AAP)到期之日。
例如,2014年1月1日的AAP日期意味着遵守C部分规定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在此示例中,对现职员工的调查应在本年度内完成。换言之,对现职员工的残疾状况调查最迟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再次强调,此规定仅适用于员工。
此外,承包商必须提醒员工,在两次调查之间的年份里,他们至少可以提交一次更新的残疾状况调查表。
提交残疾状况调查属自愿行为,雇主不得施压要求个人主动申报残疾状况。但若雇主为未申报残疾状况的员工提供合理便利措施,则应记录相关便利措施。
结论
如前所述,承包商必须对收集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且不得将其用于雇佣决策。该信息应存放在与招聘人员分开的独立文件夹中,且不得存入员工的医疗档案。
编者按:本文最初发表于 Circaworks.com。2023 年 4 月,Mitratech 收购了包容性招聘和 OFCCP 合规软件的领先供应商 Circa。此后,我们对内容进行了更新,以反映我们扩大的产品范围、不断发展的人才招聘合规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