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就业与住房法》与大麻:2024年加州雇主需知事项
2024年1月1日,加州一项修订《公平就业与住房法案》(FEHA)的新法将正式生效。根据新规,雇主不得因员工非工作时间使用大麻,或药物检测结果显示存在特定大麻代谢物而实施歧视。 该法生效后,加州将与纽约、新泽西、康涅狄格、罗德岛及蒙大拿等五州共同保护大麻使用者免受因非工作时间使用大麻及相关产品而遭受的就业歧视。
加利福尼亚州娱乐用大麻法律发展史
2016年,加州选民通过第64号提案,在全州范围内将大麻及四氢大麻酚产品的使用合法化。尽管该提案的通过极大改变了加州居民的法律环境,但对加州就业法几乎毫无影响。事实上,第64号提案明确赋予雇主"制定并执行大麻使用政策"的权利。 该提案同样未禁止雇主因员工使用大麻(无论是否合法)而实施歧视,且2008年加州最高法院的裁决明确指出:雇主有权拒绝录用因检测结果显示大麻阳性而未能通过药物筛查的求职者。
AB 1288号法案修订了关于大麻使用的雇佣法规
加州新法规取代(或至少限制)了此前加州最高法院关于歧视雇员的裁决——该裁决针对因大麻代谢物(即可能在体内残留数周的代谢物,远超使用后的致醉效果持续时间)的"非精神活性"存在而未能通过入职前药物检测的雇员。 该法律还明确限制雇主因员工在工作场所外使用大麻而采取不利雇佣措施的权利。简言之,大麻使用者已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群体,其地位等同于加州法律中受保护的性别、种族等其他免受就业歧视的类别。
AB 1288法案有哪些 例外情况?
AB 1288法案并未禁止雇主进行入职前药物检测。新法甚至未禁止检测大麻使用情况,前提是雇主采用的检测方法不包含非精神活性代谢物的筛查。根据AB 1288法案,雇主仍享有维持"无毒品酒精工作场所"的权利,这意味着雇主可制定政策禁止员工在工作场所使用大麻。 具体而言,法律明确规定可禁止员工"在工作场所持有、受其影响或使用大麻"。因此,实施无毒品政策的雇主无需担忧其维护无毒品(包括大麻)工作场所的权利受到任何影响。
雇主要点
雇主应审查其雇佣政策,确保政策措辞既能保障工作场所免受醉酒人员影响,又不因员工非工作时间使用大麻而歧视他们。雇主还应修订培训计划,明确员工享有免受非工作时间使用大麻相关歧视的权利,并指出骚扰属于歧视行为且受法律保护。 最后,务必确保药物检测政策不采用能检测非精神活性代谢物的技术;若使用此类技术,则必须确保雇佣决策不基于员工或求职者检测结果中该代谢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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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最初发表于Syntrio.com。2024 年 1 月,Mitratech收购了道德与合规培训、工作场所骚扰预防和匿名热线报告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Syntrio。此后,我们对内容进行了更新,以反映我们扩展的解决方案产品、不断发展的合规法规以及道德与风险管理方面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