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工部提出改善受保护退伍军人就业状况的规定

华盛顿--美国劳工部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今天宣布了一项拟议规则,以加强联邦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受《1974 年越战退伍军人调整援助法案》保护的退伍军人的平权行动要求。受《越战退伍军人调整援助法》保护的退伍军人包括残疾退伍军人、新近退伍军人以及在战争、战役或远征期间服役并获得战役徽章的退伍军人。拟议的规则将在 4 月 26 日出版的《联邦公报》上公布。

"在劳工部,我们支持退伍军人寻求有意义的途径,运用他们的才能来扩大美国经济。通过重新审查我们的平权行动要求,我们将确保我国的退伍军人不受歧视,并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工作机会,"OFCCP 主任 Patricia A. Shiu 说。

联邦合同的授予伴随着一系列责任。其中包括遵守非歧视和平权行动条款,为招聘和雇用受《退伍军人就业和退休保护法》保护的退伍军人做出有意义和有效的努力,以及保存有关平权行动努力的准确记录。不遵守这些责任可能会导致各种制裁,从扣留进度付款到终止现有合同和禁止今后接受合同。

自 1976 年以来,规定承包商在平权行动、招聘和安置方面责任的框架一直未变。越来越多的退伍军人从部队退役回来,许多人在退役后找工作时遇到了很大的障碍。

拟议规则明确了强制性职位列表要求,根据该要求,承包商必须向适当的就业服务提供系统提供其每个工作地点的职位空缺和联系信息。该规则建议要求承包商每年至少开展三种特定类型的外联和招聘工作。此外,该拟议规则还要求在向所有申请人提供工作机会之前,邀请他们自我认定为 "受保护的退伍军人"。此外,还建议增加有关工作推荐、申请人和雇用的数据收集,并要求承包商制定雇用基准,以协助衡量其平权行动的有效性。

必须在 6 月 25 日前提交对拟议规则制定通知的意见。请访问联邦电子规则制定门户网站www.regulations.gov/ 提交意见。

除 VEVRAA 外,OFCCP 的法律权限还包括第 11246 号行政命令和 1973 年《康复法》第 503 条。经修订后,这三项法律规定,与联邦政府有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须遵守公平合理的标准,不得在就业方面实施基于性别、种族、肤色、宗教、国籍、残疾或受保护退伍军人身份的歧视。如需了解一般信息,请拨打 OFCCP 的免费帮助热线 800-397-6251。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dol.gov/ofccp.

编者按:本文最初发表于 Circaworks.com。2023 年 4 月,Mitratech 收购了包容性招聘和 OFCCP 合规软件的领先供应商 Circa。此后,我们对内容进行了更新,以反映我们扩大的产品范围、不断发展的人才招聘合规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