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试图澄清分段培训的混乱局面

《加州公平就业与住房法案》(FEHA)仍要求雇主为管理人员提供两小时的培训。

自2021年1月1日起,《加州法规》中关于防止骚扰与歧视的条款(2 CCR § 11023及后续条款)将实施修订。 除其他细微修订外,关于培训的第(7)款(2 CCR § 11024(b))经修订旨在明确:分阶段(或模块化)完成加州骚扰预防培训是可接受的。 根据公平就业与住房委员会(FEHC)对加州骚扰预防培训法规的解释,此做法始终符合法律要求——原法规明确指出:"本节要求的培训无需连续两小时完成。" 修订后的第7条现规定:"本节要求的培训可分阶段完成,只要各阶段培训时长合计达到或超过适用的小时要求。"

许多培训机构乐于采用模块化方式为员工和管理者提供培训,这种模式允许学习者随时"标记进度"并在方便时继续课程。尽管有人认为这种方式会导致学习者在重启系统前遗忘所学内容,但加州众多在线教育供应商长期采用此法,使其广受欢迎。 事实上,Syntrio平台允许用户暂停学习进度并后续续课,其设计理念源于对法规的理解——法律仅要求学习者每两年接受两小时培训。今年1月1日修订的法规虽未改变培训时长要求,但明确了模块化教学在该司法管辖区具有合法性。

维持原有法规本足以让普通法律解释者推断,加州法律始终允许采用模块化培训方案。然而业内仍有部分人士主张修改法规,允许雇主通过"每年对管理者和员工进行培训,但缩短培训课程时长"的方式履行性骚扰培训义务。 这种建议充其量是障眼法(因为雇主本就能够——且历来都能——采用模块化培训结构)。最糟糕的是,告知雇主可提供(例如)两门每年重复的一小时课程(正如该条款所暗示),实则违反加州法律。

《加州公平就业与住房法案》(FEHA)仍要求雇主每两年为所有员工提供两小时管理人员培训(非管理员工则为一小时)。该法律对培训内容的要求相当明确,必须提供独特且满足或超过两小时要求的培训内容,并每两年实施一次。 请勿将教学模块化能力与每年重复简短课程混为一谈,此类做法不符合法律要求。我们建议您联系我们的客户经理,无论贵机构选择在两年周期内采用模块化培训结构,还是通过单次长课程完成培训义务,我们均可协助设计符合培训目标的方案。

Syntrio乐于探讨模块化结构的优势(如灵活性)及其局限性(如个人学习进度追踪困难及内容认可度降低)。我们期待以独特的电子学习方案及专业团队,助力贵机构达成2021年及未来培训目标,并就特定司法管辖区的合规义务为您提供精准指导。

编者按:本文最初发表于Syntrio.com。2024 年 1 月,Mitratech收购了道德与合规培训、工作场所骚扰预防和匿名热线报告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Syntrio。此后,我们对内容进行了更新,以反映我们扩展的解决方案产品、不断发展的合规法规以及道德与风险管理方面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