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于2014年采纳达登1号因素,旨在协助联邦承包商判定特定类型雇员是否应纳入其平权行动计划。尽管这些因素在区分雇员与承包商身份方面具有参考价值,但对学术机构学生岗位的适用性有限。 本文将探讨达登因素的起源及其应用方式,剖析OFCCP采纳该框架的历史背景,并结合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某案引发的争议——该案反而加剧了混乱——阐述劳工部(DOL)工资与工时司的立场。

达顿因子的起源

达登因素源于最高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全国互助保险公司诉达登案,503 US 318 (1992),该案要求法院判定罗伯特·达登是全国互助保险公司的雇员还是承包商。最高法院照例确立了判定标准,并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审理。这些标准本身具有指导意义,但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

达登因素的应用

要判定一名劳动者是否属于雇员,必须评估并权衡达登因素中各项要素与其与该个人的关系。虽然任何单一因素未必具有决定性,但在达登分析中,那些表明承包商对个人工作方式和手段控制程度的因素通常最为关键。 需考虑的因素如下(详见联邦合约合规计划办公室网站https://www.dol.gov/ofccp/regs/compliance/faqs/EmpRelationship.html):

    • 承包商对个人工作时间、地点及方式的控制权:无论承包商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其保留指导和控制个人工作方式及时间的程度,是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的有力指标。 若承包商对个人工作时间、地点及方式保留实质性控制权,则强烈表明该个人属于雇员。但若承包商对工作方式的控制力较弱,则可能表明该个人不属于雇员。

 

    • 该职位所需技能:独立承包商通常拥有自己的工作方法,其受聘原因在于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或因该专业技能并非承包商日常业务所需。然而,若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无需此类专业技能,或属于承包商常规业务范畴,则表明该个人可能与承包商存在雇佣关系。

 

    • 工具和设备的来源:通常情况下,独立承包商需自行采购并使用完成受雇工作所需的设备和材料。若承包商为个人提供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和设备,则往往表明该个人与承包商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 工作地点:若个人在承包商拥有或控制的场所工作,这可能表明该个人属于雇员身份,尤其当其工作可在其他地点完成时。然而,若该个人保留在其他地点工作的自主权,则可能表明其非雇员身份。

 

    • 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持续时间:个人与承包商之间存在长期持续的关系且未预先设定期限,可能表明存在雇佣关系。独立承包商通常不存在此类长期关系,因为他们通常在双方约定的预定时间段内执行独立任务。

 

    • 承包商是否有权向个人分配额外项目:独立承包商通常同意为公司提供非常具体的服务,且通常有权自由接受或拒绝额外工作。若承包商有权自行决定向个人分配额外工作,则可能表明存在雇佣关系。

 

    • 个人对工作时间及工作时长的自主决定权程度:若承包商对个人的工作开始时间及每日工作时长实施管控,则可能表明存在雇佣关系。独立承包商通常受交付期限约束,但在该总体限制范围内,可自主决定工作开始时间及每日工作时长。

 

    • 付款方式:独立承包商通常在完成特定工作后获得事先约定的报酬。若个人领取固定薪资或按小时、周或月计酬,则可能表明存在雇佣关系。

 

    • 承包商在雇佣和支付助理方面的角色:雇员通常不会自行雇佣和支付助理费用。若个人无需承包商批准即可自行决定雇佣和支付助理费用,则可能表明该个人属于独立承包商。

 

    • 个人工作是否属于承包商的常规业务:雇员通常从事雇主业务中常规或例行性工作,而独立承包商则通常从事超出雇主常规业务范围的专项工作。

 

    • 承包商是否从事经营活动:雇员为承包商工作时,通常不从事自己的独立业务(或为其他实体工作)。然而,独立承包商为承包商工作时,通常从事自己的独立业务。

 

  • 向个人提供员工福利:雇员通常从雇主处获得福利,例如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休假或工伤赔偿,而独立承包商通常不会从雇主处获得此类福利。

从历史角度看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对达登因素的运用

2010年,我发起了一场由多家学术机构代表参与的讨论,旨在探讨学术机构在遵守法规过程中面临的若干挑战。 我开始与美国机会均等与多样性协会(前身为美国平权行动协会)合作,共同梳理需与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探讨的议题。其中一项核心议题是:在平权行动计划中,哪些同时具备学生身份的劳动者(如有)应被纳入雇员范畴。我们发现,学术界联邦承包商群体对此问题并未形成统一处理标准。

2012年7月10日,我与杜克大学的因德迪普·查特拉思博士共同会见了联邦合约合规办公室(OFCCP),就学术界关切的若干议题展开讨论。 出席会议的有:政策规划与项目发展司司长黛布拉·卡尔、政策规划与项目发展司政策制定与程序处处长娜奥米·莱文、项目运营司外联联络与技术处处长吉尔伯托·加西亚,以及实习生凯特琳·格里默。 约两小时的会谈中,我们围绕2012年5月应萧主任要求提交的文件所列六大议题展开讨论。对话中清晰可见,OFCCP对厘清这些问题表现出高度意愿。三周后我们与OFCCP进行了第二次会谈,期间该机构提出采用"达顿因素"作为明确纳入标准的解决方案。

联邦合约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要求查特拉斯博士与我列举若干学术职位的实例,运用达顿因素对每个职位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交给该办公室。我们着重研究了最具挑战性的职位:研究生与本科生助教、研究生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研究生助教以及勤工俭学学生。 但我们很快意识到,尽管达登因素在判定雇员与承包商身份方面表现出色,却不足以判断学生是否应被纳入联邦承包商的平权行动计划。

学术职位就是不一样。

私营部门就业 (部分)学术界工作
最合格的候选人被录用 最需要经验的候选人被选中
对外开放职位 候选人必须是该机构的学生
职位创建后随即填补 勤工助学岗位专为有需要的学生设立
主要目的是$$$ 主要目的是教育

查特拉斯博士与我共同向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表达了我们的担忧,并建议不要采用达登因素来判定主要由学生担任的职位的雇佣性质。然而,2014年初,OFCCP发布了关于达登因素的常见问题解答(即上文提及的文件)。 值得肯定的是,该指南首个示例正是将该因素应用于学术机构常见职位——兼职教师。通过将达登因素应用于具体事实(示例中提供),OFCCP得出结论:在示例所述情形下,兼职教师应纳入平权行动计划。该指南未提供其他学术职位的示例。

bq lquo ……尽管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尚未就此发布正式指导意见,但劳工部在判定何人属于或不属于雇员的问题上通常持统一立场。 bq rquo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哥伦比亚案与美国劳工部工资与工时司指导意见

2016年8月23日,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在《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受托人及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工人——GWC、UAW》 (案件编号02-RC-143012)推翻了先前对布朗大学案(342 NLRB 483 (2004))的裁决将"雇员"定义扩展至涵盖研究生与本科生助教、研究生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研究生助教及勤工俭学学生,以适用于集体谈判范畴。 裁决公布后,我立即与劳工部法律顾问办公室负责联邦合约合规办公室(OFCCP)事务的律师进行磋商,询问该案是否影响联邦承包商的合规要求及上述职位在平权行动计划中的纳入问题。该律师表示,尽管联邦合约合规办公室尚未就此发布正式指导意见,但劳工部在"何人属于雇员"的认定问题上通常持统一立场。

2016年5月18日,美国劳工部工资与工时司发布了《高等教育机构依据〈公平劳动标准法〉支付加班费的指导意见》,对学术机构中某些职位的加班费支付问题作出明确说明:

    • 博士后研究员 被视为雇员。博士后研究员不被视为学生,因为他们并非为获取学位而工作;他们在完成博士学位后,于高等教育机构开展研究工作。

 

    • 研究生助教 被视为雇员。

 

    • 研究助理 不被视为雇员。通常情况下,劳工部认为在导师指导下从事研究并以此获取学位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与学校之间存在教育关系。因此,即使学生因从事研究而获得津贴,该部门也不会主张其与学校或任何资助该研究的资助方存在雇佣关系。

 

    • 学生宿舍助理 凡注册于正规教育项目且享受大学减免住宿费、伙食费或学费抵免的在校生,通常不被视为雇员。

 

  • 其他学生工 通常被视为雇员,当其职责不属于整体教育计划的一部分且获得一定报酬时。例如,在餐饮服务柜台工作、在体育赛事中售票或引导观众入场、或在食堂从事餐桌服务、洗碗等工作并预期获得报酬(金钱、餐食等)的学生,通常被视为雇员。

上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因指导文件未涵盖诸多类型的工作人员(如本科教学助理、研究生研究助理、教学官员及勤工俭学学生),但它揭示了劳工部对若干类别学生就业的普遍立场。我将继续与联邦合约合规计划办公室协作,为学术机构提供进一步说明,以明确哪些就业分类应纳入联邦承包商的平权行动计划。 敬请关注后续动态!

请注意:本文内容均不构成法律建议,亦不能替代针对贵组织具体情况的专业建议。所有原创材料版权归 © 斯凯勒平权行动事务所 2018 所有。

1.最高法院在Nationwide Mutual Insurance Co. v. Darden案(503 US 318 (1992))的判决意见中,阐明了判定个人属于雇员还是承包商的判断标准。

编者按:本文最初发表于 Circaworks.com。2023 年 4 月,Mitratech 收购了包容性招聘和 OFCCP 合规软件的领先供应商 Circa。此后,我们对内容进行了更新,以反映我们扩大的产品范围、不断发展的人才招聘合规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