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为概览,并非详尽无遗;完整法规要求请参阅《康复法案》第503条及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发布的《退伍军人就业与再培训援助法案》最终规则,详见此处:)

http://www.dol.gov/ofccp/OFCCPNews/LatestNews.htm#news

自2013年8月27日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在线发布新版退伍军人及残疾人雇佣法规以来,全美联邦承包商们便争相获取相关信息。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该法规正式刊登于《联邦公报》,由此启动承包商180天的法规实施倒计时。 自法规初次公布及最终规则发布以来,承包商们持续在网络上搜寻相关文章、网络研讨会及资源——许多人认为这是自1970年代以来最重大的法规变革。随着信息日益丰富,关于实施的更深入问题开始涌现,随之而来的还有更具挑战性的议题:如何管理时间线,以及如何解读法规中的各种细微差别,包括以下问题:

  1. 所有要求都必须在2014年3月24日之前完成并投入运行吗?如果不是,我是否需要管理多个时间线?
  2. 如果我的计划日期在2014年3月24日之前或之后,这些变更将如何影响我的年度平权行动计划更新?

现实情况是,承包商必须同时管理两条时间线。一条时间线针对必须在2014年3月24日前落实的要求(除C部分外的所有部分),另一条时间线则需确保符合C子部分的规定——该部分主要涉及年度平权行动计划的更新。 下文提供一份入门指南,概述除现有要求外需调整的内容,并附相关评论,最后列出当前解读这些重大变更时涌现的悬而未决问题。尽管尚未获得所有答案,但必须关注行业人士提出的疑虑与问题——这些灰色地带将影响我们如何管理成本、风险以及如何遵循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对最终规则的解读。

时间线 #1 – 所有人必须在2014年3月24日前完成更新的事项:

《1973年康复法案》第503条(经修订)(《残疾人法规》)

法规引用

  • 《联邦法规》第41编第60-741部分
  • A部分——前言事项,平等机会条款
  • 第60-741.1条 目的、适用范围及解释
  • 第60-741.2条 定义
  • 第60-741.3条 “残疾”与“合格个人”定义的例外情形 
  • 第60-741.4条 保险范围与免责条款
  • 第60-741.5条 平等机会条款 
  • B节——禁止歧视
  • 第60-741.21条 禁止事项 
  • 第60-741.23条 体检与问询
  • 第60-741.25条 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及其他福利计划
  • D节——一般执法与投诉程序
  • 第60-741.60条 合规性评估 
  • 第60-741.62条 和解协议 
  • 第60-741.68条 不合格承包商的资格恢复 
  • E节——附带事项 
  • 第60-741.80条 记录保存
  • 第60-741.81条 记录查阅权
  • 附录A(第60-741部分)——承包商提供合理便利义务指南

《残疾人条例》要点及评注

    1. 采用《2008年美国残疾人法案修正案》("ADAAA")中对"残疾"的定义。 整个第503节法规(包括目的、适用范围与解释、非歧视条款等)均已修订,以体现对《美国残疾人法案修正案》的合规要求。

      评论: 新定义大幅扩展了残疾的定义范围,读者应仔细查阅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和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发布的更新材料。我们还注意到"残疾人士"(Individual with a Disability)的缩写IWD正被广泛使用。这份简报值得一读:http://www.eeoc.gov/laws/regulations/adaaa_fact_sheet.cfm

    2. 更新EO条款。 最终规则允许承包商通过引用方式将EO条款纳入分包合同,但承包商还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粗体文本:

      该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应遵守《联邦法规汇编》第41卷第60-741.5(a)条的规定。该法规禁止基于残疾对合格人员实施歧视,并要求受管辖的总承包商和分包商采取平权措施,雇佣并促进合格残疾人员在就业中的发展。

      1. 承包商需:
        1. 以无障碍方式提供权利通知,并附更新示例(例如盲文)
        2. 对于不在承包商实体场所工作的员工,应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告,前提是承包商提供可访问公告的计算机设备,或知悉员工能够访问公告。
        3. 采用电子申请流程进行电子发布,并将其存储在电子申请系统中
        4. 在平等机会条款中新增段落,要求承包商在招标文件和广告中声明其为残疾人士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评论: 我们同时理解,"退伍军人"和"残疾"这两个词应完整拼写,至少对于退伍军人和残疾人士而言,使用缩写字母是不被接受的。此外,根据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在2013年8月30日举办的指导网络研讨会中的澄清说明,承包商不得将残疾人平等机会条款与退伍军人平等机会条款合并为单一段落。 综上所述,读者应意识到其电子申请流程亟需投入改进。OFCCP将加大对辅助技术等无障碍功能的监管力度,我认为这将成为承包商面临的挑战领域。 对于过去一年参与过各类行业联络小组会议的人士而言,一个核心观点正逐渐形成——不仅来自OFCCP,更源于众多业界权威专家:合规预算需增加25%或更多。这绝非夸大其词,而是基于对政府合规要求变化的全面评估得出的现实结论。 笔者认为,在招聘选拔流程中投入电子技术与合规成功率及缩短审计周期之间存在直接线性关系。那些能说服高管层推进技术升级的企业将占据优势,而无法扩大合规预算的企业则将面临艰难处境。

      更新: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在其常见问题解答页面新增了关于招聘广告与征集问题的回应。
      OFCCP常见问题解答页面提问: 承包商能否通过将"残疾"和"受保护退伍军人身份"分别缩写为"D"和"V"来满足平等就业机会(EEO)标语要求?
      OFCCP常见问题页面的回答: 承包商可使用缩写指代受第503条或《退伍军人就业与再就业权利法案》保护的群体,但此类缩写必须为求职者普遍理解。 基于此原因,仅使用"D"和"V"并不构成充分的缩写。针对《第503节》或《退伍军人就业与再培训援助法案》保护对象,标语至少应明确标注"残疾"和"退伍军人"字样,确保求职者能够清晰理解。

    3. 合理便利的预期。
      1. 新规定要求合理便利义务延伸至承包商使用电子或在线求职申请系统;若承包商采用此类系统,须为无法平等使用该系统的合格残疾人士提供必要合理便利,使其享有平等的求职申请及职位考虑机会。
      2. 辅助技术是最佳实践,但并非强制要求。
      3. 鼓励承包商自愿制定并实施书面合理便利措施程序
    4. 以下文件须保存三年:
      1. 对外拓展与招募工作的记录与评估
      2. 新的数据收集要求
      3. 基准相关的记录

      评论: 拟议法规曾对合理便利措施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但最终未纳入最终规则。不过,仍有可供制定的推荐最佳实践方案,我建议承包商努力建立明确的合理便利申请程序,因为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未来数年将重点关注此项工作。 OFCCP资源页面中包含最佳实践建议。此外,三年记录保存要求因与《行政命令11246》规定的两年期限存在差异而引发困惑。目前尚未出现任何法律挑战。

VEVRAA:2014年3月24日需实施的合规行动事项

  • 《联邦法规》第41编第60-300部分
  • A部分——前言事项,平等机会条款
  • 第60-300.1条 目的、适用范围及解释
  • 第60-300.2条 定义
  • 第60-300.5条 平等机会条款
  • B节——禁止歧视
  • 第60-300.21条 禁止事项
  • D节——一般执法与投诉程序
  • 第60-300.60条 合规性评估
  • E节——附带事项
  • 第60-300.80条 记录保存
  • 第60-300.81条 记录查阅权
  • 附录A(第60-300部分)——承包商提供合理便利义务指南
  • 附录B(第60-300部分)——自我识别邀请函范本
  • 附录C——人事流程审查
    • 新定义。包括“JVA前退伍军人”、“受保护退伍军人”和“现役战时或战役勋章退伍军人”,并在法规各处予以引用,例如在禁止歧视的条款中。
    • EO条款。 承包商须:
      • 以ESDS允许的任何方式或格式提供职位列表,以便其能够优先向承包商提供职位推荐。
      • 提供ESDS补充信息(例如联邦承包商资质及本州各地区招聘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优先推荐请求),并每年更新;同时将联系方式发送至任何外部求职公司。
      • 以无障碍方式提供权利通知,并附更新示例(例如盲文)
      • 对于不在承包商实体场所工作的员工,应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告,前提是承包商提供可访问公告的计算机设备,或知悉员工能够访问公告。
      • 采用电子申请流程进行电子发布,并将其存储在电子申请系统中
      • 通知工会其非歧视义务
      • 在招聘启事和广告中声明其为受保护退伍军人的平等机会雇主
      • 在合同和采购订单中引用平等机会条款时,仅需援引相关法规使用强制性措辞,以提醒分包商其作为联邦承包商的义务。
    • 合规性评估。
      •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可要求提供超出日程安排函所载日期范围的数据。
      • 合规审查办公室(OFCCP)可在合规检查期间审查文件,或进行重点审查,审查方式可为现场或非现场。
    • 以下文件须保存三年:
      • 对外拓展与招募工作的记录与评估
      • 新的数据收集要求
      • 基准相关的记录

    评论: 退伍军人部分的更新内容与最新残疾法规一致,其中"受保护退伍军人"的定义正在变更,且平等机会条款要求添加固定段落。值得注意的是,针对Frito-Lay案件,联邦合约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声明将要求提供超出日程安排函日期范围的数据。 劳工部合规办公室与菲多利公司的诉讼已持续数年,该办公室在更新的《联邦承包商合规手册》中补充材料阐明立场:当发现问题时,将收集超出通知函日期范围的数据。根据手册规定,合规官员今后必须事先获得主管批准方可执行此类操作。

    时间线 #2 – 承包商必须在其年度平权行动计划更新中实施的更新事项。

    为符合残疾人及退伍军人法规C部分新增的平权行动要求,承包商必须更新其年度平权行动计划(AAP),纳入下列法规要求。正如本讨论开篇所述,关键问题在于新条款何时必须启用?答案包含两方面: 对于在即日起至2014年3月24日期间更新AAP的承包商,应立即采用现行法规,并在后续计划周期中整合变更内容。而年度计划更新时间在2014年3月24日之后的承包商,则需在更新时直接实施C部分规定,无法享受额外计划周期的缓冲期。

    子部分C——残疾人平权行动计划

    第60-741.40条 平权行动计划要求的一般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60-741.41条 平权行动计划的获取途径
    第60-741.42条 平权行动计划的适用对象 42 自愿申报邀请
    第60-741.44条 平权行动计划必备内容
    第60-741.45条 合理便利程序
    第60-741.46条 使用目标
    第60-741.47条 残疾员工自愿平权行动计划
    第60-741.48条 庇护性工场

    残障要闻与评论

    • AAP审查与更新。由指定官员每年进行AAP审查与更新。
    • 自我认同流程。针对邀请函、预录用通知、录用通知及在职员工(实施首年、每五年一次,期间至少一次)的全新自我认同流程及其所需语言规范;与这些流程相关的所有规则。
    • 新的AAP必备内容。
      • 政策声明表明美国最高行政官员对平权行动计划的支持
      • 更新住宿示例,以涵盖替代格式,例如盲文或大字体版本
      • 修订年度人事流程审查,明确规定承包商在使用信息技术时,应确保残疾申请人及雇员平等参与人事流程,包括提供必要的便利措施。
      • 对身体和心理限制的合理便利:
        • 强调承包商有义务:
          • 提供合理便利作为非歧视原则的体现
          • 若残疾人士出现可能与残疾相关的绩效问题,应询问其是否需要合理便利措施。
        • 制定并采用书面合理便利措施程序是最佳实践,最终规则附录B为自愿制定并采用此类便利措施的承包商提供了指导。
      • 承包商向分包商发送书面通知,说明其反歧视政策,并请求其配合。
      • 承包商必须每年对外展和招聘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若整体工作成效不佳,承包商必须确定并实施替代方案。
      • 承包商必须记录外联和招募活动,并将记录保存三年。
      • 承包商须:1)将反歧视政策纳入其政策手册;2)(若为工会)须将该政策通知工会官员并请求其配合。
      • 新增条款要求承包商收集数据并每年记录更新:1)求职者总数;2)职位空缺总数及填补职位数;3)录用求职者总数及录用残疾人求职者数;数据保留期限为三年。
      • 必须达到7%的全国性使用目标,以雇佣合格的残疾人,并遵守与该要求相关的所有规定。
    • 为残疾员工设立的自愿性平权行动计划。 新增条款明确允许承包商为残疾员工制定并实施培训及就业计划(例如:为发育障碍人士提供职业培训项目;签订合作协议以招募项目学员)。
      • 采用上述计划的承包商必须在《反恐行动计划》中包含对该计划的描述及负责该计划的官员信息。
      • AAP还应包含此类项目下年度活动报告。
      • 承包商不得利用此类计划对残疾人进行隔离或限制其就业机会。

    评论: 这一部分无疑是争议最大、讨论最热烈的变革领域,即便已有大量信息披露,诸多疑问与担忧仍未消散。现实情况是,我们只能遵循规则,静观其变——毕竟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与私营部门在细节问题上未必能达成共识。 具体而言,承包商必须更新其平权行动计划并开始收集数据,其方式需与现行EO 11246计划中针对女性及少数族裔的数据收集保持一致。数据分析须按各分支机构进行,并按职位类别进行分类。

    VEVRAA:退伍军人亮点及评论

    子部分C——平权行动计划

    • 第60-300.40条 平权行动计划要求的适用性
    • 第60-300.41条 平权行动计划的实施
    • 第60-300.42条 自愿申报邀请
    • 第60-300.43条 平权行动政策
    • 第60-300.44条 平权行动计划的必备内容
    • 第60-300.45条 招聘基准
      • AAP审查与更新。由指定官员每年进行AAP审查与更新。
      • AAP的获取方式。完整AAP(不含数值报告)可应要求以电子形式提供,前提是申请者能够访问电子版本。
      • 自我识别流程。针对录用前与录用后的全新自我识别流程。
      • 新增义务条款。承包商的非歧视与平权行动义务中,将"因身份为"受保护退伍军人替换为"针对"受保护退伍军人。
      • 新的AAP必备内容。
        • 政策声明表明美国最高行政官员对平权行动计划的支持
        • 承包商向分包商发送书面通知,说明公司的AA政策,并请求其配合。
        • 承包商必须每年对外展和招募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并记录审查结果;若整体工作成效不佳,承包商必须确定并实施替代方案。
        • 承包商必须记录外联和招募活动,并将记录保存三年。
        • 承包商须:1)将反歧视政策纳入其政策手册;2)(如有工会)将该政策通知工会官员并请求其配合。
        • 承包商必须记录为满足审计要求所采取的所有行动,并将其作为雇佣记录予以保留。
        • 新增条款要求承包商收集数据并每年记录更新:1) 就业申请总人数及受保护退伍军人申请人数;2) 职位空缺总数及已填补职位数;3) 录用申请总人数及受保护退伍军人录用人数;数据须保留三年。
        • 招聘受保护退伍军人所需的基准要求,以及与该目标相关的所有规定

      补充思考

      随着行业着手落实新规,关于如何解读和执行最终规则诸多条款的讨论预计将在未来数年持续激烈。承包商应密切关注联邦合约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与众多资深律师及顾问之间的辩论,因为这场辩论将塑造合规工作在此次重大扩展期间的发展方向。 作为深耕平权行动规划领域近二十年的从业者,我始终从同行中汲取经验。在此学习过程中,我愿分享若干关于新规的疑问与见解——这些内容或源于他人观点,或出自个人思考。我期待能以此激发更深入的探讨,为承包商群体谋求最大利益。

      1. 问题:究竟何时开始使用新的退伍军人及残疾人士(IWD)自我识别表格?
        回答: 鉴于此问题对整个流程的影响,这确实是个关键问题。首先,联邦合约合规办公室(OFCCP)在首次网络研讨会及后续沟通中始终强调:联邦承包商应在法规生效后,于下次《平权行动计划》更新时同步启用新版自我申报表格。 这意味着2014年3月24日前更新的计划需等到下个计划周期(最迟可能延至2015年第一季度)才启用新表格,而计划更新时间紧接在3月24日之后的承包商则会更早采用。我关注的大多数博客、文章、网络研讨会等均传递了类似信息。 然而坊间流传着另一种说法:法规的实际意图是要求所有承包商自2014年3月24日起启用新版自我识别表格,而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发布的指引存在误导。随着新年临近,且OFCCP尚未向公众提供残疾识别所需表格,预计该议题将继续成为舆论焦点。
      2. 问题: 我能否将计划日期从3月24日之后调整为3月24日之前,以便利用额外的实施时间?
        回答: 虽然法规并未禁止更改计划日期,但这意味着承包商将在原计划到期前启动新计划。我预计此类变更在审计期间会引发联邦合约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的诸多质疑(更像是怀疑)。因此答案虽为"可以",但建议谨慎操作,并非必须。
      3. 问题: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是否会开展影响比率分析,将整体录用情况与残疾人录用情况进行对比?
        回答: 已有诸多说明指出,OFCCP不会对数据进行不利影响分析,且部分关于比率分析的讨论未纳入最终规则。然而,我们对OFCCP在审计中不会进行此类比较的把握程度有多高?我认为该问题需要OFCCP提供更多指导,明确其将如何具体分析根据新版C部分要求收集的数据?
      4. 问题: 《统一雇员甄选指南》(UGESP)是否适用于更新后的退伍军人及残疾人士法规?
        答: UGESP规定:“D. 适用范围限制。本指南仅适用于受《民权法案第七章》、第11246号行政命令或其他联邦法律平等就业机会要求约束的个人。 本指南不适用于: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经修订)中关于禁止年龄歧视的责任条款,以及1973年《康复法案》第501、503和504条中关于禁止残疾歧视的责任条款。" 这似乎排除了第503条的适用。然而,若更新后的法规仍受联邦法律平等就业机会要求的约束,这些监管变更是否影响该限制条款?退伍军人相关法规又将如何处理?
      5. 问题: 我究竟应该何时开始将现任者与目标进行比较?
        回答: 鉴于雇主尚未根据更新要求重新调查员工,似乎雇主必须等到收集到新数据后,才能将劳动力与新目标和基准进行比较。这也是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的预期吗?
      6. 问题: 新的自我认同表格是否会阻止我要求申请人进行选择?
        回答: 随着技术进步,许多承包商利用申请流程中新增的"我选择不作声明"选项,强制要求申请人申报种族或性别,并将此步骤作为录用前提。据我所知,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OFCCP)新颁布的强制表格将不再提供该选项。 为何这很重要?因为承包商此前可通过强制选项减少后续工作量——当需要确认种族、性别、残障状况及退伍军人身份时,此举能显著降低信息收集难度。新规实施后,已知申请者信息量可能急剧减少,迫使承包商反复投入额外精力收集信息。 或许我理解有误,但我确信承包商不愿反复收集个人信息,更确信他们根本不具备资源来多次收集种族、性别及残疾/退伍军人身份信息。
      7. 来自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常见问题解答页面的提问: “最终规则是否改变了承包商必须记录其平权行动计划审计和报告系统设计与实施要求的规定?”
        OFCCP常见问题解答页的答复: OFCCP始终要求承包商记录其为设计和实施审计及报告系统所采取的合规措施。最终规则通过明确要求承包商记录这些措施并将其作为雇佣记录保存,使该要求变得更加明确。
        后续评论: 这与追踪外联活动及监测目标进展有何区别?审计与报告系统具体应如何构建?我推测这可能发展为讨论目标与外联活动的叙述性内容之一。需要更多信息。
      8. 传闻警报: 面对实施新规引发的种种担忧,承包商们可谓忧心忡忡。但近期流传的一则传闻若属实,或许能缓解部分压力。虽然消息尚未得到证实,但据我所闻,2014年OFCCP的工作重心将更多倾向于技术支持与政策落地,而非严格执行数据核查——至少在新规层面如此。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OFCCP会在薪酬、招聘等常规问题上放松监管。期待各位同行对此领域的见解。

      祝你好运!

      编者按:本文最初发表于 Circaworks.com。2023 年 4 月,Mitratech 收购了包容性招聘和 OFCCP 合规软件的领先供应商 Circa。此后,我们对内容进行了更新,以反映我们扩大的产品范围、不断发展的人才招聘合规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实践。